百度统计和谷歌广告

涉众型系列连环银行债务 大田县法院的板子应打在谁身上?

2020年是多事之年,莫名其妙的事时有发生。最近,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就发生了这样一件奇怪的事情。房地产公司要上上京商贸中心的项目,在银行贷不出款来,要求聘任经理和员工等人来贷款,做担保人。贷的款都用在这个项目建设上了。结果现在法院在借款使用人有资产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执行这些借款人、担保人还款,涉及到100多人,引起了多人上访告状的群体事件,造成了社会的不安定。

为什么呢会产生这种事件,记者到大田县进行了调查。

涉众型系列连环银行债务应由实际借款人既借款使用人偿还

当事人说: 福建省中森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森公司)于2010年为了民生工程旧农贸市场改造项目“上京商贸中心”建设需要,以聘用经理及员工等名义作为借款人、担保人,分别向大田县信用联社、三明农商行永安支行、大田晋农商行系列贷款共计本金 8436万元,并由中森公司,福建省凯天龙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中森公司对外相互担保3258万元。上述资金全部用于上京商贸中心建设,至今未偿还,并将银行债务转嫁至公司员工等100多户名义借款人、担保人,致使100多户家庭及10几家企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财产被查封,生活遭受巨大变故。聘用经理陈建全及员工几年工资没拿到,房屋还被挂牌拍卖。致使“上京商贸中心”项目逾期竣工长达8年无法交房,商户占道经营,导致众多民众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蒙受了巨大经济损失,引发群体向省、市、县上访。该案属于涉众型系列连环银行债务案件,给当事人造成比较大的影响和危害。

当事人告诉记者:大田县政府(2017)47号《关于研究上京商贸中心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纪要》,(2017)80号《关于研究凯天龙实业有限公司信贷风险化解有关问题的纪要》,大田县信用联社不良贷款明细表证实,中森公司系列贷款本金共计8436万元,福建省凯天龙实业有限公司系列贷款本金共计11314.4万元,这种贷款不是个人行为,是公司行为,都是公司实际控制暨实际出资人温荣学与银行领导沟通后,由公司财务人员到银行办理贷款,名义借款人只负责贷款签字,其他全部由公司财务人员与银行工作人员按贷款流程办理,名义借款人储蓄卡及u盾交由公司财务人员管控。名义借款人并未实际收取,使用借款也不享受利益。贷款改变用途后,涉案借款转至名义借款人储蓄卡后是由公司实际使用,每月付息、每年还款转贷都是由公司财务与银行工作人员操作,相互印证,能形成证据锁链。银行对借款模式是完全知情的,贷款前银行知晓中森公司委托聘用经理陈建全及员工处理贷款事务,多次派人对上京商贸中心项目进行调研核查。这种重担保人,轻借款人的行为亦足以表明中森公司才是实际借款人。

放高利贷 逃废债温荣学逃避法律制裁

温荣学不良贷款是怎样形成的呢?由中森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实际出资人温荣学、挂名法定人林志涵(系温荣学女婿),在银行贷款逾期、欠息、诉讼期间,温荣学、林志涵,有能力履行却不偿还银行债务,逃避法院强制执行,意欲将中森公司8436万元涉众型系列连环银行债务转嫁给公司员工及名义借款人,将责任甩锅地方政府,并严重侵害债权人及众多群众的利益。

林志涵于2011年1月离开中森公司前往福建省凯天龙实业有限公司参与凯天龙项目的筹建及经营。林志涵对中森公司则不履职、不出资、不作为,与温荣学之间相互推诿,多次要求将其法定代表人及名义股东身份变更为温荣学或温荣学指定的人,后来因变更不成,林志涵以此为由拒绝向公司及银行等有关部门提供有效身份,恶意拖欠中森公司员工工资及银行贷款,致使公司银行账户被停止使用,商品房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员工对公司提出劳动仲裁被强制执行。且温荣学与施工单位三明盛达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经理陈先上恶意不验收,验收材料不提供,扫尾工程不完成,造成公司上京商贸中心项目逾期竣工8年多至今无法交房,引发金融风险及群体上访事件,严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严重损害众多群众利益,中森公司委托授权陈建全代表公司对外代签各类销售、借款、担保合同等合同,均属中森公司的职务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中森公司负责。所以公司经理层的筹集资金及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行为,均是在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没有丝毫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众反映:温荣学、林志涵拿着国家的钱,不务正业,通过三明恒昌典当有限公司及大田县万鑫寄售行,长期从事职业高利放贷业务,资金无法收回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而且在贷款逾期、欠息、诉讼期间,且(2017)闽0425执保24号民事裁定书及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生效后,还将大田县凯祥置业有限公司、福建大田凯天龙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福建省大田县镇石矿业有限公司4亿多财产隐匿、虚假变更转移至其女婿范永辉、儿子温华毅名下。大田县政府、大田县人民法院、大田县信用联社均存档二份温荣学《承诺书》。温荣学构成逃废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大田县人民法院一系列 错误做法

大民初字等425号判决书、(2015)大民初字第3300号裁定书,(2016)闽04民终573号、(2017)闽0425民初2000号《民事判决书》、(2017)闽04终152号及闽0425执843号执行案件中的执行和解协议书、(2018)闽0428民初152号等。十几场官司打下来,都认定中森公司用于上京商贸中心项目的借款确定温荣学为实际债务人,负责偿还全部借款本息。被执行人福建省凯天龙实业有限公司及法人温荣学开发的100多幢别墅价值4亿多元。大田县法院不执行。   

大田县人民法院还判决证实温荣学涉嫌构成逃废债、高利转贷罪。

县政府为这个问题专门发了两个纪要。(2017)47号,《关于研究协调上京商贸中心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纪要》、(2017)80号《关于研究凯天龙实业有限公司信贷风险化解有关问题的纪要》,明确提出:中森公司股东须按《福建省中森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和《债务分配协议书》共同向银行办理转贷、转借手续。同时,也认定了中森公司为实际借款人及借款使用人。

依据(2020)闽04民终1398号民事判决书,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中森公司聘任陈建全为总经理,委托其代办抵押借(贷)款手续,代签借(贷)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签担保或反担保文件等。本委托书为全权委托,视为已得到中森公司的全权授权,对公司事务进行管理等行为,均属于中森公司的职务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归属于中森公司。所以公司经理层均是在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没有丝毫损害公司的利益,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福建省凯天龙实业有限公司涉众型系列连环不良贷款11314.4万元已逾期欠息三年,大田县信用联社不申请进入司法诉讼和执行程序,允许温荣学继续扩建,高档装修凯天龙五星级国际酒店,并要解除福建省凯天龙实业有限公司资金管控,温荣学目的意欲再次转移公司资金,拒不执行裁判义务,逃避法院强制执行,将责任甩锅地方政府,大田县法院以大田县信用联社不申请执行为由,不执行温荣学实际控制暨实际出资的福建省凯天龙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中森置业有限公司及法人林志涵(系温荣学女婿)、大田县凯祥置业有限公司及法人范永辉(系温荣学女婿)、福建大田凯天龙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及法人温华毅(系温荣学儿子)、福建省大田县镇石矿业有限公司及法人温华毅,法院依法应先行执行温荣学实际控制暨实际出资的上述5个公司7亿多元财产。

大田县人民法院未按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办函意见执行;错误选择性执行中森公司聘用经理陈建全福田大道3、4层房屋。并将银行债务转嫁至公司员工等100多户名义借款人、担保人,致使100多户家庭及10几家企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财产被查封,生活遭受巨大变故

记者就这一群体上访事件采访了三明市中院院长姚丽青,大田县法院院长杨绍东,杨绍东面对记者的提问理亏词穷,哑口无言。没说出任何意见和观点。中院院长姚丽青对记者说:大田的材料我们非常清楚。我们会根据事实情况处理好,请记者放心。

综上所述,中森公司系列贷款本金8436万元是涉众型系列连环银行债务案件的实际借款人及借款使用人,已既成事实,依法要承担主债务偿还责任,名义借款人无须对主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中森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志涵及实际控制暨实际出资人温荣学要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习总书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法治中国的“生命线”,司法机关必须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为了妥善化解涉众型系列连环银行债务案件,避免将来再次产生一系列纠纷及追偿权案件,依法依规对中森公司涉众型系列贷款本金8436万元连环银行债务案件进行审查,撤销原来的审理结果,发回重新审理。温荣学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应将其移送执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从而倒逼其主动履行民事还款。这才是大田县法院责任。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返回顶部